2)第三百九十七章 个人_古人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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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辛卜衫说道,那面部表情真是个愤恨样。

  陈局长问道:“怎么了?遇到什么事了?”旁边几人也是赶忙点头询问,这辛卜衫即使不干律师,当说书人也饿不死,也许还可以混个评书艺术家当当!

  “二十几个大汉赫然在打一个女人和拉扯推搡十几个孩子,我亲眼所见。一个家伙把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踢倒……当场围着那些村民居然不管?这哪里能行,我就站了出去……”辛卜衫讲述一番他的大义凛然,见义勇为。“当我喝止了那些人后,才得知打人者居然是政府多部门联合的工作人员,是来拆迁的。原来这个普宁寺所在的小来峰被政府规划,要建半山别墅区。那山下的杏林镇也在规划之内,和普宁寺一样,要拆迁……”

  很老套的故事,但也有不同之处。“杏林镇的居民大部分是同意拆迁的,但有少数人不同意。那个妇女就是其中之一。她原籍不是这杏林镇人,但是在这里买了一个不小的院子,前后有二十间房,收养了不少孤儿。但拆迁人员以不是本地人,户口不在本地,以及房子产权不齐为由不给补偿。后来拆迁人员,又发动村里人共同表决,要把这妇女和那几户人家赶走……村里人得了一些米油,大部分支持把这妇女和那些孩子,赶走,好尽快拿到拆迁款……”辛卜衫细细的到来。

  “我是律师!那群拆迁的废物居然敢跟我*律?哈哈!”辛卜衫笑道:“开始时还说什么,那妇女的法律文书不全等等,被我驳斥了一顿。后来理屈词穷,又说,赶这个女人走是全村的意愿,是民主的结果,少数服从多数,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……扯淡!”

  “少数人利益服从多数人利益?少数为什么要服从多数?那房子是我的,住在这里是我的权利,凭什么你们外人来做我的房子的主,还替我决定我是否能住在这里?谬论!好比咱们这个小区里有几个富人,非常有钱,咱们就集体表决,把这些富人宰了分了他的财产,这样行吗?这样不也是少数服从多数,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吗?这是荒谬的!”辛卜衫说道。

  “所以说,少数服从多数,是有前提的,那就是在不触犯个人利益的前提下,才能少数服从多数,来决定公共事物,而不是干预他人财产!否则这话就是彻彻底底的扯淡的一句荒谬的话!”

  “还有那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?也很扯淡!国家是什么?是每一个人组成的团体,个人组成了国家,所以人民等于国家,同理,人民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,个人的利益就是国家的利益。既然如此,那么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,就变成个人利益服从个人利益?这是个悖论!国家的利益,是因个人的利益而产生,没有个人利益,也就没有国家利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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