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的,可百年来的今天,没有热**兵器,一个凡人提一把冷兵器去捉一拳打死一头牛的修行者?
那就是找死。
如果翻开历史的画卷,就会发现,现在的警察几乎沦为了百年前的保安角色。
王队长这样的高手甘于平凡,实在是稀有得很,以他的本事,任意一家佣兵团都会收他,而且会是佣兵团里的骨干力量,收入比现在至少多一万倍。
黄风和他喝过三次酒,知道这个王队长是一个追求理想化生活的年轻人,在他的世界里,只要有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就可以了,不追求大富大贵,不逐名,不求利,只想逍遥自在的活着。
再养三五百只鸡鸭,三四亩大的一张鱼塘,里面有三四百条鱼。
“不养猪,那味儿太臭,但可以养羊,不用太多,十二只就够了,每个月杀一只烤来吃……”
黄风回想着这个王队长说话的样子,那股子北方味特别的明显。
没想到,他来了。
可惜晚了。
黄风嘴里吐着血,发出一声微弱的怒吼:“跑!!”
王志在看了地上的这个邻居一眼,眼眶一红,知道他活不了了,但这段时间与他接触下来,知道这是一个可怜的男人,十几年流浪为贼,好不容易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,如今却又这般的模样。
王志在紧紧握着手中的铁锤,看着那塞满整个屋子的怪物,见过异兽的他,并没有黄风那样害怕,但也不想死在这么丑的怪物手中。
他没有进门,大吼一声后,将手中的铁锤狠狠甩向那只怪物,身体一转,奋力跑开了。
他是被砸楼板的声音弄醒的,本来今晚喝了些酒,睡得挺死的,结果传来一阵阵地动山摇的响动声,整个楼房在晃动。
他以为是有人在打架,便提着铁锤过来,要是知道这里有这么一个大怪物,他直接就跑了。
活着对他来说比什么都重要,否则也不会离开大明府,否则也不会去当什么警察了。
一条绿色的触手横穿墙壁,直接把已经跑出几十米的王志在卷住,往回拉,直接破开墙壁进入房间里,墙壁上露出一个巨大的人型孔洞。
王志在的身体还不算差,因此只受了些皮外伤,在刚才穿过墙壁时,他用手抱住了头,因此头还算完整,只是两边耳朵不见了,血流如注。
疼痛让王志在瞬间明白了一件事情:这个怪物的实力比他强大太多太多,今日是凶多吉少。
他忍不住看向天花板,要死了吗?
算命的说他能活到一百零三岁的,唉……
王志在连挣扎的勇气都没有,面对一个如此强大的怪物,他认命了。
“味道不错,可惜主人不给吃太多。”
巨型八爪鱼几口就把王志在吃掉,看向地上已经奄奄一息的一男一女,没有一丝一毫的食欲,太垃圾,还不配做它的食物。
它想了想,把这一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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